建立受眾的方法,請參閱以下說明。
建立受眾的操作步驟
1. 於主頁內的「廣告帳號」分頁點擊希望建立受眾的廣告帳號名稱
2. 於廣告管理員畫面依序點擊左上方「≡」>「共享的資料庫」下方的「受眾」
3. 於受眾一覽畫面中點選「+建立受眾」
4. 選擇希望建立的受眾後,輸入各必要項目並點擊「儲存」
以下為各種受眾設定項目的相關說明。
網站流量受眾
⋅受眾名稱
顯示於受眾一覽畫面中的名稱。
請設定希望使用的名稱,設定完成之後也可變更。
⋅包含這些人
所有瀏覽網站的人:瀏覽過設置了LINE Tag的網頁之所有用戶
瀏覽特定頁面的人:瀏覽過設置LINE Tag之網頁中含指定條件的網址之用戶
可以設定單個網址或關鍵字,或是以OR/AND的方式設定複數網址條件。
※設定條件時無法使用米字鍵「*」等萬用字元。
《如何設定複數網址條件》
以URL_A與URL_B為例:
- 以OR條件指定:URL_A或URL_B其中一個
- 以AND條件指定:無法追蹤
※無法以「訪問URL_A與URL_B」作為條件進行設定。
以keyword_A與keyword_B為例:
- 以OR條件指定:包含keyword_A或keyword_B的網址
- 以AND條件指定:包含keyword_A與keyword_B的網址
瀏覽事件頁面的人:瀏覽過設置LINE Tag自訂事件碼的網頁之用戶
只要網頁中設置的事件代碼被觸發,即可透過下拉選單選擇事件。
若希望從設置自訂事件碼的網頁中指定特定的頁面,請設定網址條件。
網址條件的設定方法與「瀏覽特定頁面的人」相同。
行動應用程式受眾
※請事先透過「媒體」登錄應用程式並完成同步SDK的操作。
設定受眾名稱並選擇已登錄的應用程式。
事件選項將會以下拉選單方式顯示SDK端所設定的事件,請選擇希望作為受眾條件的事件。
依據事件內容,也可指定參數。
《注意事項》
⋅若事件未發生,下拉選單內將不會顯示事件名稱。
⋅已發生的事件名稱180天內不會消失。
⋅若已於SDK設定事件卻未顯示於下拉選單內,可能是因為同步失敗或SDK端的事件設定有誤。
上傳IDFA/AAID
依需求設定受眾名稱,並上傳IDFA/AAID檔。
⋅上傳檔案限制
- 請直接從第一行開始輸入IDFA或AAID
(IDFA/AAID可於一個檔案上傳)
- 單行內僅能輸入一個IDFA/AAID
- 無法以半形逗號分隔的方式輸入多個IDFA/AAID
- 可上傳的檔案大小上限為60MB
- 支援CSV及TXT檔案格式
受眾建立後仍可編輯(新增或刪除)。
系統內將留存過去上傳狀況的記錄。
LINE官方帳號好友的受眾
依需求設定受眾名稱,並選擇「此帳號的有效好友」或「封鎖此帳號的好友」。
※「此帳號的有效好友」為目標好友數。
※僅限與帳號同步的LINE ID可建立受眾。
※已將官方帳號刪除好友的用戶,或是長時間未登入LINE的用戶不在有效好友範圍內,因此數量將不同於帳號的好友總數。
※建立完畢後,最長需等候2至3天才能使用好友受眾資料。
類似廣告受眾
選擇現有廣告受眾作為來源廣告受眾,並設定受眾規模(1至15%)。
※建立完畢後,最長需等候24小時才能使用類似廣告受眾資料。
※類似廣告受眾內不包含作為基準的來源廣告受眾。
※類似廣告受眾最多可建立10筆。
(2020/08/12 更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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